关于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条例》、《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沈阳市红十字会决定:
一、对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组织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请沈阳市红十字会各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服务基地(工作站),于7月31日前将近3年工作情况总结、组建方案、服务内容等资料报至市红十字会,接受市红十字会审核。(联系人:高兵,联系电话:31871592)
未经市红十字会审核同意的志愿服务团队及志愿服务基地(工作站),不得以沈阳市红十字会名义和利用红十字标识开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组建沈阳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团体)
为深入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理念,广泛汇聚我市各界爱心人士的力量,共同为需要帮助群体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自即日起,沈阳市红十字会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团体),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内容
为进一步激发大众的公益意识、为爱心人士提供公益服务平台、沈阳市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红十字精神传播、国际人道援助等领域组建专业化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团队
(二)志愿者团体的招募条件
1.志愿者团体成员条件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自愿提供志愿服务,接受沈阳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
(2)具备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素质;
(3)具备志愿服务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能认真参加培训,并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满足需要的志愿服务。
2.志愿者团体负责人除具备志愿者团体成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医疗(养老)服务、信息技术保障等;
(2)有组织和管理能力,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运营及管理工作经验,能按照目标设计指引具体项目;
(3)能发展并培育红十字志愿者队伍;
(4)其他红十字事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
(三)红十字志愿者团体的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志愿团体需填报《沈阳市红十字会(冠名)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并在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网(https://hszzyz.zhiyuanyun.com/)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注册信息,申请成为志愿团体后,进行项目相关信息的管理和团体相关信息的管理。
法人志愿团体需经登记机关审核后,方可进行注册及相关管理。
首批次志愿服务团队组建工作将于202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服务与管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条例》、《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沈阳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2.将尊重和善待志愿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其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保障措施。
3.根据相关规定,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予以表彰。
热忱欢迎我市各界爱心人士、志愿服务团体报名参与!
特此通告。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会大厦19层沈阳市红十字会
电话:31871592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21年6月7日
沈阳市红十字会(冠名)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
团队名称 | 团队总人数 | 平均年龄 | |||||||||
男 性 志愿者人数 | 平均年龄 | 女 性 志愿者人数 | 平均年龄 | ||||||||
所在单位 名 称 | 单位地址 | ||||||||||
志愿服务擅长领域 | |||||||||||
团队负责人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在单位 任职务 | 手机电话 | |||||||||
团队 负责人 简介 | |||||||||||
团队主要 事迹简述 | |||||||||||
团队承诺 | 本团队自愿成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冠名)志愿者服务队,遵守统一规则,服从统一调用,积极参加统一活动,愿为我市红十字事业贡献力量。 团队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沈阳市红十字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非法人志愿团体所在单位意见由团队负责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