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沈阳市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28日来源:沈阳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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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红字〔2025〕11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沈阳市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部(室):

为深入推进沈阳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根据《2025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制定我单位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沈阳市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

为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沈委发〔2021〕12号)和《2025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2025年度我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沈法委办发〔2025〕3号)和《沈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沈法委发〔2023〕3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专题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方式开展学习。

牵头部门: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室

(二)开展服务大局普法宣传。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室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  

责任部门:各部室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主题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

责任部门:各部室

(五)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工作。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室

(六)做好本单位(部门)普法。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

责任部室:各部室

(七)做好本单位(部门)普法。利用世界急救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部门:赈济部

责任部室:各部室

(八)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通过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牵头部门:机关党支部

责任部门:各部室

(九)做好本单位普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组织好本单位(部门)人员法律知识自学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室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会内各部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各项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细化普法责任。各部室要对照《2025年度沈阳市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中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细化本部门普法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式,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

(三)创新普法形式。各部室要注意将自身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注意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普法工作,提升普法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结合全市考核要求,对照我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各部(室)应于11月10日前上报本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小结。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25年7月23日